近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確定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浙江省首批“雄鷹培育企業"。開山集團是衢州市唯一一家列入培育的企業,同時批準的還有巨化集團等65家省重點企業。
“雄鷹企業"是浙江省為全面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雄鷹行動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一流企業的通知》(浙政辦發[2018]121號)的精神,支持企業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突破核心科技,優化資本結構,加快并購重組,強化品牌建設,完善國際化布局,增強全球配置能力、培育一批資源配置能力強、國際市場占有率高,具有國際核心競爭力的一流企業,推動浙江經濟高質量發展。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轄區企業,主導產品或服務的境外收入占比不低于20%,其中自主品牌出口不低于10%。具體分為三類:
第一類:年營業收入100億元以上,主導產品或服務市場占有率居國內前三、世界前列,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3%以上,具有(擁有)國際領先水平的自主研發技術、海外研發機構、生產制造基地或銷售公司。
第二類:主導產品或服務市場占有率居全球前三,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5%以上,具有全球較強競爭力和高成長性的新經濟企業。
第三類:世界500強等知名企業在浙江省新創辦從事制造或生產性服務業,具有一定規模和有較好發展前景的行業龍頭企業。
保障措施
強化政策統籌。通過“一企一策”方式,依法依規在資金補助、項目用地、稅收優惠、環境容量、能耗指標、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企業申報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創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專項。落實首臺套產品、“浙江制造”精品、研發經費加計扣除及企業設備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并購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增值、債務重組收益、不動產登記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稅費優惠。
強化要素保障。支持將企業投資達到一定規模的產業項目,納入省重大產業示范項目、省重大產業龍頭項目、省特別重大產業項目,并分別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40%、60%、100%的獎勵。
對用地報批條件成熟、符合條件的項目可提前申請預支用地指標。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統籌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設用地等盤活工作。強化項目監管跟蹤評價,對發生項目實施不達標、停止實施或挪用用地指標等情況的,取消其項目資格并相應扣減用地指標。支持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納入第一類大用戶直購電企業試點范圍。